(6)使用携带式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而在较危险场所(如在锅炉內工作、位置狭窄处、接触大块金属时)使用的携带式行灯,不得超过12V。因此,一般于下列各处设置12Ⅴ插座:锅炉间、风机间、除氧器间或水箱间、水处理间、换热站、地下室、运煤廊、碎煤机间、水或油泵间、卷扬机间(7)12V、36V的插座应与110V、220的插座加以区别(8)锅炉房应有保证继续工作用的事故照明,但规模较小的锅炉房也可不设事故照明而代以行灯或手电筒。

事故照明一般设于下列各处:锅泞前及锅炉间通道、热工仪表盘及控制盘、锅炉水位计及压力表、水处理间、除氧器间或水箱间、风机问、水或油泵间、运煤系统控制室、主要出入口及楼梯间。(9)锅炉房有关各处,可设置单向动力插座。如锅炉前、水泵间、除灰室、修理间、水处理间、各种自动装置、油泵间、工作平台、锅炉之间的通道、煤仓、风机间、除氧器间、水箱间、走廊和扶娣、仪表盘、水位计、油位计、锅炉压力表、控制室、化验室、煤场、灰渣场等处。

(10)烟囱应装设避宙针。地面立式油罐应考虑防宙措施。(11)锅炉房应装设必需的热工测量仪表。通过目前运行的实况表明,各单位之间的差别很大,在设计中必须从具体情况岀发,从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工人维修水平、供应情况等条件来考虑确定装设哪些仪表。(12)锅炉房设置的工艺信号、自动控制和远距离控制系统,应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确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提高热效率和节约能源。

锅炉房工艺设计专业人员应向电气及自控仪表专业提交的协作资料如下(1)锅炉房平面图、剖面图,附设备表。(2)锅炉房管道系统图,上面注明热工测量仪表测点位置,附热工仪表装设表。(3)用电设备表,内容包括电机型号、规格、台数,是否备用或经常使用。(4)照明、自动控制、信号、通信联系等具体要求。对其他专业的要求及协作关系对总图专业的技术要求,主要体现在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和采取集中或分散建设方案的确定等方面。

向总图专业需要提交的协作资料有;锅炉房平面图和锅炉房区域布置图;锅炉房年耗煤量及采暖期月耗煤量,如烧重油,则为油耗量;锅炉房年灰渣产量及釆暧期月灰渣产量;煤、灰渣或重油的贮存时间;锅炉房总人数等。锅炉房的运煤除灰,多由锅炉房工艺设计人员设计,设计人员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地选择和布置运煤和除灰系统,尽量做到既经济又实用。

需要提交的协作资料有;锅炉房平面图、剖面图;原煤的粒度及锅炉对粒度的要求;锅炉房小时最大耗煤量、最冷月昼夜耗煤量;锅炉房小时最大灰渣产量,最冷月昼夜灰渣产量;锅炉房工作班次,要求上煤班次。需要向技术经济专业提交的协作资料有:设备及管道材料明细表及有关说明。锅炉房的区域布置:锅炉房在总平面上的位置应配合总图专业合理安排,从占地面积、运输条件、室外管网、环境保护和维修运行等多种角度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设计时应综合考虑下列要求:(1)锅炉房的位置应选择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2)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当需要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內部时,严禁设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面、下面、贴邻和主要通道的两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