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庆节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能休假,只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可以制定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就要国庆节了,企业单位要求加四天班,没有加班费,最多给调休一天,大家怎么看?
谢邀!国庆节属于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加班费。依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有权选择加班或者不加班,用人单位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如果劳动者不愿意加班的,不能以此为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或者辞退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对是否加班有权选择,有权拒绝加班,用人单位辞退不加班职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如果是由于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
企业可以制定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在保证劳动者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内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不得安排其休假或者调整休息日,按照规定只能支付其工资的300%。